一个3岁的小女孩,正痛哭流涕的捶打着家里的大门,眼神里全是恐惧。
她就是2003年《饿死幼女案》中的主人公——李思怡。
李思怡在家中整整饿了17天,当警察发现后,她的尸体已经腐烂。
李思怡到底经历什么,她的妈妈到底去了哪?为何后来两名民警被判了刑?
01
李思怡出生在1999年,她的母亲叫李桂芳,父亲不详。
在李思怡出生之前,李桂芳有过一段婚姻。因为前夫入狱,所以他们就离了婚。
离婚后,李桂芳就开始在社会上游荡。没过多久,她就成为了一个“瘾君子”。
那时候李桂芳心里并没有寄托,她拿着老父亲的500元退休金每天混混沌沌的过日子。直到有一天,李桂芳突然发现自己怀孕了。
那一刻,她身上萌生出一种母爱。于是李桂芳便把这个孩子生了下来,取名李思怡。
因为不知道孩子她爸是谁,所以李思怡到3岁一直没有上户口。
但李桂芳很疼爱这个孩子,她不想让孩子挨饿,于是500元的退休金基本上都花在了孩子身上。
可这个年纪的孩子都在长身体,无论是穿衣还是吃住都开销都很大,500元根本不够。
于是李桂芳就经常和孩子一起挨饿。后来有邻居实在看不下去了,就提出要收养小思怡。
然而当他们收养了一段时间小思怡后,李桂芳便开始用各种借口要东西,无奈之下小思怡又被送了回来。
这样一来,小思怡又得挨饿。于是又有好心人向儿童福利院反映了小思怡的情况,可福利院表示小思怡有母亲不符合收养条件。
就这样,小思怡只好继续跟着李桂芳的生活。
或许是生为人母都有一颗柔软的心,李桂芳不忍看着正在长身体的女儿继续饿肚子,但由于她没有工作,于是便开始用偷盗的方式来养女儿。
外出时,李桂芳就把小思怡锁在家里,只打开一个小窗户。
那时候小思怡天天趴在窗口,一脸期待的等妈妈回来。
虽然她身处黑暗,但她眼里一直有着光明。
路过的邻居看到这一幕,无比心疼,就拿出一些食物从窗口递给小思怡。
小思怡很善良也很天真,她会笑着对给予自己帮助的人说谢谢。
看到了年轻人还会喊叔叔阿姨,见了老年人就喊爷爷奶奶,乖巧又懂事。
街坊邻居都很喜欢这个小姑娘,夸她像小精灵一样。
然而谁也不知道,这样一个人见人爱的小精灵,很快就要消失了……
02
2003年6月,李桂芳在超市偷洗发水的时候被抓住了。
超市保安报了警。民警黄小兵立刻赶往了现场,将李桂芳带到了警局。
凭借警察的直觉,黄小兵觉得李桂芳很像“瘾君子”,于是他便提出要让李桂芳做尿检。
黄小兵请示了副所长王新。王新同意后便展开行动。结果证明,黄小兵猜测没错,李桂芳确实是个“瘾君子”。
于是他们便下令要让李桂芳进戒X所。就在这时,李桂芳表示自己家里还有个3岁女儿无人照顾,自己没办法进所里。
听到此话,黄小兵进行了调查,结果属实,于是他向王新回报了。但王新并没有听,依然批准了李桂芳强制戒x的手续。
坐下手下,黄小兵没办法干涉领导的决定,只好执行。晚上十点左右,王新和黄小兵一起将李桂芳带上了警车。
在车上,李桂芳流着泪哀求王新:“警官,我求求你先让我安顿好家里的孩子,她才3岁还饿着肚子呢。”
王新没有听她的话,继续开着车。看着警车马上要路过自家,李桂芳再次恳求王新,但依然没人理会。
后来她发现车已经过了青白江,思女心切的李桂芳再也忍不住了,她开始用头拼命撞车门,哭着说:“我就给我二姐打个电话,让她帮忙照顾一下孩子。”
听到这里,王新才勉强同意。
只不过这通电话不是李桂芳打的,而是王新打的。
可王新打了两通,李桂芳的姐姐就是没接电话。
后来又换了同车的警官卢晓辉打电话,也没打通。
无奈之下,王新就往团结村(李桂芳家)派出所打电话。
当时接电话的是一名实习大学生,他还是第一次遇见这件事,内心很慌。
他怕惹火上身,也害怕多管闲事牵连自己,于是就没有将此事上报。
这位实习生没有想到这个简单的记录会产生怎样的影响,他只是简单在小黑板上记录了李桂芳的情况。
第二天清晨,派出所的清洁工开始例行公事,清扫值班室。无意间,他擦掉了小黑板上留下的信息,其中就包括了李桂芳的情况。
这个看似无足轻重的小错误,实际上让李桂芳的命运发生了重大的变化。
况且要知道团结村派出所距离李桂芳二姐家就不到200米,就仅仅一条街,他们什么都没做。
第二天凌晨,李桂芳办了手续。她再次询问孩子的情况,黄小兵说落实了。
其实并没有。
起初黄小兵从王新那里收到强制戒x的批准后,感到十分的矛盾。
他知道李桂芳是个贫困的母亲,而且根据法律规定,她并不适合强制戒x,但他又不敢违抗上级领导的指示。
于是他把《强制戒x通知书》带回了派出所,按照固定来说这份通知书应该在3日之内送到李桂芳家属地。
可黄小兵直接把这三份通知书搁在了抽屉里。
随着时间的流逝,通知书就这样被遗忘了。连续17天,无人再过问这件事。
直到6月21日这天。
03
成都市青白江区一群刚打完麻将准备回家的居民们,闻到了一股恶臭。
其实之前他们也闻到过这种恶臭,这不过最近这股恶臭的味道更严重。
起初,他们以为只是路边垃圾桶里倒出来的餐厨垃圾造成的,后来发现并不是。
于是,居民们开始在院子里四处寻找这股难闻的味道的来源。
他们搜索了垃圾箱、下水道和周围的排污口,但都没有找到问题所在。
找了许久,终于他们在三单元发现了这股恶臭的来源。那户住所刚好就是李桂芳和女儿李思怡的家。
“咱们好久没见到这母女俩了,她们是不是……”
居民们有了个很可怕的猜测,于是便告诉了居委会。居委会来到李桂芳家门口,敲门大喊都没有动静,她意料到大事不妙便报警。
因为李桂芳在出门前把各个房门都锁死了,所以警察是从阳台进入的厨房。
从厨房传过进入客厅。民警发现客厅旁边主卧室的木门被绿色毛线绳拴着,他们试着推开主卧室的门,但感觉到有些阻力。他们继续用力推开门,发现门后竟是一具小女孩的尸体。
小女孩的大部分头发已经脱落,尸体已经腐烂,面部颈部都已经有了蛆虫,场面惨不忍睹……
当时围观的居民们以为是李思怡被暴力打伤致死,但经过警方检查,这个3岁的小女孩是死于饥渴。
整整17天,一个成年人都经受不住3天的饥渴,更别说是一个孩子。
据悉当时门上还有小女孩抓的血痕,她的指甲都有不同程度的损伤,所有柜子也都有被翻找过的痕迹。
小思怡一直在求生,并且慢慢死去……
这一幕震惊了所有人,无数人都开始为这个曾经像精灵一样的小女孩打抱不平。
于是接下来三个人都要承担责任。
一个是不够有耐心和细心的王新,但凡当时他把这件事看的重要一点,耐心一下,结果就可能不是这样。
他被判了3年有期徒刑。
另一个是黄小兵,如果他早点把通知书送到李桂芳亲属手里,小思怡或许还能活下来,他被判了2年有期徒刑。
第三个是那名实习大学生,他但凡有点责任心,小思怡都会有一线生机,他被开除学籍。
04
虽然参这个案子的3人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,但小思怡的生命却回不来了。
后来北京一个学者将这件事携程了一本书,名叫《起诉》。
这本书的扉页上写着一句敲打所有人的话:“没有人幸免于罪,我们就是李思怡的地狱。”
很多人在看这本书的时候,一会眼眶湿润,一会暴跳如雷。
或许所有人都没想到,我们生在一个酒足饭饱的幸福时代,竟然还会有人活活饿死。
后来法院判给了李桂芳10万的补偿金。
但对于李桂芳来说,再多的钱都弥补不了女儿去世的痛。
李桂芳戒x结束后,回到家。
有人说她开始变得失魂落魄,一会笑一会哭。
也有人说,她经常坐在女儿墓碑前,说话。
那种感觉,就像是不相信女儿走了一样。
李思怡的墓碑上有这样一段话:“孩子,如果生是偶然,死是宿命,那么你轻轻的离开是一个多么可怕的误会……”
“在你哭泣的时候,世界的花朵集体丢失了,只有风游荡在小小的院子里聆听你的哭声。”
可怜的小思怡,可爱的小精灵,愿你在天堂得到关爱。